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共受理群众匿名举报生态环境信访事项13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其中调查属实3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请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3—87533883。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南通市中国足彩网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6日
序号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江安镇江苏狄龙紧固件有限公司,有一车间每天有大量废水直接排入地下管道,这严重影响了周围的地下水。 |
该单位涉生产废水车间为东南的研磨清洗车间,车间内建有3台清洗机,现场检查时研磨机未使用,但现场有生产痕迹,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研磨机液体测试,显示为中性,现场未发现硫酸及盐酸原料。该单位研磨清洗车间外南侧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东侧为一地上铁皮箱(长约4米、宽2米、高5米),西侧有两隔地下污水池,东侧污水池为原水收集池,西侧污水池为外排池;生产车间研磨废水经管道流入东侧收集池后经泵提升至东侧铁皮箱,经处理后自流至西侧排放池,废水经池内提升泵排放至处理站西侧的污水井内流入镇区污水管网处理;污水处理站南侧有一小型的污泥压滤机。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污水未排放。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内三处污水井开盖检查,使用pH试纸测试井内水(有流水,水质感官较清,现场负责人介绍为厕所和厨房沉淀池溢出水)均为中性。据现场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单位技改环评(表面处理工序)正在报批中。 |
2024年2月23日,该单位因清洗工序使用硫酸未申领排污许可证被我局行政处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目前该单位处于行政处罚整改期限内,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严格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未取得表面处理工序技改手续前,不得从事表面处理生产加工。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审批和验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同时将联合江安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加强对该单位监管,定期开展追踪检查。 |
2 |
搬经镇加力村原来有家老橡胶厂,现开了一家小的加工厂,没有环保设备,污水直接排放到如泰运河。 |
经查,被举报的是加力医院东侧塑料粒子作坊,主要从事塑料粒子加工。现场检查时未在生产,厂区内有一套塑料粒子加工设备,原料和产品堆放,现场无明显异味,现场发现一个沉淀池,有疑似生产废水外排痕迹。现场仅有一名工人,与现场工人了解到,该厂近一月未进行生产。 |
要求该单位停止生产,于一周内搬离。目前该点位生产设备已搬离。 |
3 |
江安镇黄市幼儿园向南一公里路东,有一家造塑料颗粒的厂,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
经查,被举报点位位于江安镇中心社区黄洪涛自建厂房内,现场检查不在生产,发现塑料粒子加工设备及原料。 |
要求企业限期搬离,同时要求村居做好督促工作。目前该点位已实施两断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