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与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一体化运行,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重大布局,统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图谱,加强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促进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组织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沿江科创带建设。牵头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协同推进国家级高新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等。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五)统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六)统筹推进全市科技招商与科技企业服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负责科技企业梯队培育和分级分类评价工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七)拟订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
(八)牵头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领军型人才、双创团队等招引力度。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一)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十四)根据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拟定全市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举办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活动。
(十五)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我市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十六)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优秀自然科学论文评选工作。
(十七)负责对所主管的学(协、研究)会、镇(区、街道)科协、企业科协以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八)组织开展科技反邪教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十九)围绕做大做强我市六大优势产业链,探索推进汽车及零部件、新型电力装备、高端成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生命健康、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新型研发平台,协同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
(二十)完成市委、中国足彩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