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610-7/2019-00100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号: | 皋发改〔2019〕7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7-11 | 发布日期: | 2019-07-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 |
关于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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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527号)通知精神,现就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通知如下:
一、自6月10日起,我省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机动车安全检测、尾气检测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制定价格。
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和《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规,不得组织实施串通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车主可以跨省异地合理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我委将密切关注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后我市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机动车检测市场秩序。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527号)
中国足彩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皋发改〔2019〕71号关于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pdf